番茄小说

第6章目标白水城,出发!

11个月前 作者: 老醋海蜇头

接下来的几天,我都老老实实待在大营里,要么就琢磨天书系统,要么就骑着马,带着胡小乙在大营周围瞎跑。成果是显著的,我的骑术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。

我觉得胡小乙还是可以信任的。以宋江那种老油条都能把他放在身边好几年,想必已经经过了严格的考察,就算我有些小小破绽露出来,他应该也懂得不要乱说话的道理。我需要有个能信得过的人,更重要的是,我也要通过他,慢慢学习怎样去做好“宋江”这个角色。只要捱过开头这段时间,我能把宋江学个五六分像,再加上“失忆”这个绝好借口,也就差不多能混得过去了。

派出去的探马尚未有消息传回来,不过我估计这里距离当地人的聚居地不会太远,因为大营周围不时会有牧羊人在转悠,他们对突然出现的这小股部队居然没有任何惊讶的表示。通过他们,我对这个世界也多了一丝了解,至少是认识了不少动物。

这里的动物跟地球上的差不多,当然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似是而非。比如他们放牧的羊,就跟地球上的羊有八九分相似——吃起来味道尤其像——除了脑袋上不长角。

另外还有黄羚——一种介于羚羊和马鹿之间的动物;八叉鹿——一种又像牛又像鹿、头上生着八叉大角的动物,感觉像野鹿和野牛杂交的,可是味道比鹿肉和牛肉都更好吃;以及角马——并非地球上的那种角马,而是真正长着螺旋状独角的马,有些类似传说中的独角兽,也有一些生着一对角,比马更高大更能跑,我在考虑能否把我们的马都换成这种牲口,尤其是武松那样的大个,他的马驮着他真是很让人同情。可惜这种角马野生的很少见。

据牧人们说,这个世界的动物有些还会有神奇的能力,比如浑身散发火焰,或是四蹄生风,或是渡水如履平地等等,不过数量极其稀少,他们也只是听说而已。

好吧,至此,这个世界已经开始向我展示它超自然的一面了,这不就是前世我在小说经常看到的魔兽,或者叫仙兽、灵兽之类的玩意吗?

我不知道牧人说的都是真事,还是他们在给我讲民间故事,不过既然我会有那么一本古怪的天书,那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是有可能发生的,对不对?

想在这种超自然的世界生存下去,我确实得再强大一些才行。

打猎的成果很丰硕,这片草原的物产相当丰富,我们收获了大量的黄羚和八叉鹿,大概有几百头,还有不计其数的野兔和野鸡——至少看起来像是野兔和野鸡,我就这么叫了。

河里的鱼也不少,有一种红色的鱼尤其味美。

好在营中有大量的盐(好汉们原本就是出山打猎,自然要备些盐将猎物就地腌制),喽啰们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,营帐周围很快就挂满了风兔肉、腌鹿腿、腌野鸡、咸鱼……引得几头很像狼一样的动物成天在附近转悠。

于是第二天,又多挂上了几条腌狼腿。

梁山好汉们出门打猎没带多少粮食,酒可是带了不少。这几天我们天天开篝火晚会,一坛子一坛子的酒搬出来,尽情痛饮,说实话,我开始慢慢喜欢上这种山贼的生活了。

我发现孔家兄弟对我有一种近乎于崇拜的无条件的敬服,我说什么就是什么,我真的怀疑原来那个宋江跟这哥俩有什么不得不说的故事了——我从没在儿子对父亲和傻女人对老公之外(还得是10岁以前的儿子),见过一个成年人对另一个成年人有如此彻底和如此纯粹的敬爱。看来古人的想法的确不是我能揣摩的。

还有一种可能,就是宋江有某种特殊能力,比如“魅惑”什么的……呃,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使用魅惑,太邪恶了。

可是想一想,以宋江这样,没相貌没能力没地位的三无产品,凭什么能聚集起一大票江湖豪杰和武林高手,甚至连体制内的高级军官都对他心悦诚服?要说仗义疏财,他一个小职员小地主怎么比得上小旋风柴进,人家柴进还是王孙贵胄。

说来说去,只有一种解释:宋江有一种特别的人格魅力,吸引了各种各样的好汉聚集在他身边,成就了梁山泊偌大的基业。

而这种魅力,在被天书系统异化后,变成了“众星之主”这张卡片,能够快速提高与天罡地煞的亲密度。想到这里,我暗自抹了一把冷汗,若是没有这张卡片,我的未来只怕不是多美好,梁山这帮枭雄、土匪、叛逆、反贼哪是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宅男能降住的,搞不好哪天睡在被窝里被揪出来砍了脑袋都有可能。

***

到了第三天晚上,八路探马相继返回,其中一路带回了消息:东南方向有一座城,名唤白水。

探马们遵照我的吩咐,并没有靠近或进到城里去,而是在城外远远的绕了一圈就返回了。据观察,城并不大,按宋朝的观点,勉强算得上小县城,要按我21世纪的观点,连个镇都算不上。

“几位兄弟,接下来有啥想法,说说看吧。”我召集了武松和孔氏兄弟,举行了第一次梁山头领代表大会。

孔明:“俺们听公明哥哥的。”

孔亮:“跟着公明哥哥走,没错。”

“……好吧,我就不问你们了。武松兄弟,你看呢?”

武松拎起酒坛子给自己斟了满满一碗,道:“公明哥哥可是想去那白水城查探一番?”

“正是。”

二郎将碗中酒一饮而尽,哈哈一笑道:“不过一个小城,便是龙潭虎穴,武二也随哥哥走上一遭,何须问来!”

OK,我错了,即使是梁山,即使是山贼,也没有什么民主的,我才是梁山上的南八万(No.1),其地位相当于萨达姆加本拉登加阿拉法特……我呸呸呸,这又是三个死鬼。总而言之,我才是这个反政府武装的唯一法人,本来就该我一句话的事儿,开什么大头会啊。

去白水城查探是必须的,无论我接下来有什么打算——争霸天下也好,做个富家翁也好,甚至一辈子当个快快乐乐的山贼土匪也好,融入这个世界都是首要条件,白水城就是我们的起点。其次,方圆数百里只发现这么一座城,那失散的梁山兄弟们,很有可能会集中到这座城里——希望他们会有这种意识吧。

接下来,就是随行的人选了。我当然是一定要去的,原因很简单,天天骑马射箭喝酒吃肉,我也有一点点腻味了,现在想进行一些相对不那么原始的娱乐活动,比如听个曲什么的,你知道我有多羡慕那些演义小说里听曲不给钱还调戏小妞的恶少——只要别出现什么侠客。

武松自然也要跟着的,目前他是我唯一的武力依仗。孔氏兄弟的功夫简直白给,天书系统给他们开启的天赋神通完全看不出任何端倪,至于我自己,那劳什子的天狗流星拳我还没试过,听名字就很难提起激情了。

然后是孔氏兄弟,他们已经表态要永远跟D走,我自然不好打击他们的积极性,再说有这么两条跟屁虫,虽然他们的马屁功夫还不够精湛,也颇让我神清气爽的。

再就是精选几个随行的喽啰,都要二十郎当岁,能打架能喝酒的,还要有眼力价儿,吃饭要先点菜,住店要先订房,跟人家起了冲突我一个眼神就得抡酒瓶子夯下去——说错了,是抓起酒坛子砸下去。总之就是起一个恶少跟班或是黑社会小弟的作用,俗称狗腿子。按说孔氏兄弟就应该干这个事儿,不过人家好歹是头领级别的,多少要有一点政治待遇。

看着精挑细选出来的十个棒小伙,我发表了至今为止最满意的一次演说:“弟兄们,跟哥走,咱吃香的喝辣的去!”

马是不敢骑了。从大宋带过来的马跟地产货有那么点不大一样,这事可大可小,保不齐就被人当成什么魔界来的侵略者给宰了。

十个随行的喽啰换下了号衣,扮作挑夫,各自挑了个担子,装着帐篷、干粮、肉脯。有两人没挑担,各推了一辆独轮小车,上面放的全是酒。孔氏兄弟扮作管事,我扮作商人,当然不怎么像,鬼知道这个世界的商人什么德行。

至于武松,还是头陀打扮,腰悬双戒刀,只是他那串一百单八颗人顶骨数珠,实在太惊世骇俗,平常在山上也不带的,只下山的时候起一个威慑宵小的作用,这回我也特意拜托他不要带了,开玩笑,戴着这玩意进城,直接就被政府给镇压了。

说起来我们这个组合还是挺奇怪的,可是也没办法了,武松我是一定要带上的,让他现改发型也是来不及了。

临行前,我安排胡小乙统管大营,指挥剩下的喽啰兵。不管怎么说也是跟着大头领多年,多少还是有些威信的,而且胡小乙也确实伶俐,相信他能够带好这百十个弟兄。

在方针上,我给胡小乙定了四个字的宗旨:“安全第一”!头领级别的都跟我走了,剩下的都是一般喽啰兵,再精锐战斗力也有限,要知道孔明孔亮这样的属于好汉头领中几乎最渣的货,也能单挑四五条大汉不落下风。就算之前真正的宋江,也有精锐级喽啰以上的实力,说他废物点心,那也是看跟谁比的——要跟我比那我就是大废物点心。

所以我让胡小乙尽快把大营挪到一个易守难攻的地方去,之前八路探马回报,往北边走出二十里,有一座山十分险峻,周围人迹罕至,作为大本营过于偏远了,却是个临时存身的好地方,等我们走之后,胡小乙就会带队转移过去,在那里的主要任务就是打猎,尽可能多的囤积干粮。等我们这边找到更好的地盘,再想办法通知他们。

于是,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,我们出发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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